佛山市华谨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专注于 MSDS 的编制,从业10余年,有丰富的 MSDS 编制经验,熟练使用联合国 GHS, GB 法规、美国 OSHA/ANSI 法规、欧盟 CLP 法规、加拿大 HPR 法规,日本JIS Z 7253:2012法规,新西兰 HSNO 法规等,为各类化学品,化合物、电池、成品化合物等制作符合各地法规的 MSDS 。为危险化学品代理开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。同时公司设有cma cnas 实验室 可提供ROHS REACH CE等检测认证。可为各种与接触的化学品提供 FDA 注册服务。欢迎各界来电洽谈业务。
SDS:SDS是Safety Data Sheet的首字母缩写,即:安全数据表/安全说明书。REACH法规(指令号:EC 1907/2006)在附录Ⅱ中规定了SDS的内容,该附录于2010年5月通过指令453/2010进行了修改。
MSDS:MSDS是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的首字母缩写,即:物质安全数据表/物质安全说明书。关于MSDS的制定标准有很多,主要有GHS,ANSI, ISO,OSHA,WHMIS制定的标准。
MSDS报告:主要内容包括化学品及企业信息、危害鉴定、成分信息、急救措施、消防措施、泄露措施、搬运和储存、暴露控制、理化特性、毒理学信息、生态毒理学信息、废弃物处置措施、运输信息、法规信息及其它信息16 部分内容。
注:1. 若是经REACH注册过的物质,必须在SDS上提供注册号码。
2. 对于年销量超过10吨的危险物质,必须增加ES(暴露场景)作为SDS的附件。
3. 若物质或配制品进行了CAS(化学品安全评gu),则SDS及ES的内容必须与CAS中的信息保持一致。
MSDS:目前大部分使用的是16项格式的MSDS,内容标题同SDS相同
OSHA制定的MSDS有8项内容:制造商与产品信息、成分信息、理化特性、燃烧与数据、反应活性数据、健康危害数据,安全操作与使用方法、防护措施。
WHMIS制定的MSDS有9项内容:制造商与产品信息、成分信息、理化特性、燃烧与数据、反应活性数据、毒理学特性、预防措施、急救措施、其它信息。
适用对象:
SDS:
1.参照法规67/548/EEC或1999/45/EC分类的危险物质或是P/vPvB或SVHC中的物质;
2.未列为危险品的混合物,但含有重量百分比>1%非气体物质和体积百分比>0.2%的气体的一种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有危害的物质;
3.未列为危险品的固体或液体混合物(如:非气体混合物),但含有重量百分比≥0.1%的P或vPvB或SVHC中的某一物质;